时间:2026-10-15 14:44:07 浏览量 : 122620 来源 : 作者 : 魏秀琴
一、提高站位,把准《意见》带给企业的三重确定性
新质生产力由技术突破、要素配置创新、产业转型升级催生,核心内涵是生产要素及其组合的跃升。从提出“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到部署发展新质生产力,我们党对生产力发展规律的认识不断深化。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推进,科技革命与大国博弈相互交织,主要经济体纷纷围绕前沿领域加紧布局,新质生产力已经成为国际竞争的战略制高点,抢占先机就能掌握发展主动权。
《意见》坚持创新主导、改革为要、因地制宜、先立后破,锚定高技术、高效能、高质量发展方向,以科技创新为引领,以提升全要素生产率为核心,围绕五个方面创新部署19项举措,实现了三重逻辑的统一。从企业视角看,《意见》的最大意义,就是在当前充满不确定性的环境中,为企业明确了三重确定性。
一是方向确定性。《意见》明确要求,发展新质生产力不能脱实向虚、贪大求全、滋生泡沫,严禁借发展之名违规滥用政策;强调各地要立足自身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走差异化、特色化发展道路,避免同质化竞争。这清晰地向企业传递出信号:发展新质生产力不需要每家企业都追风口、贴概念,只需在自身赛道提升技术水平、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这对传统产业企业和中小企业尤为重要——用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本身就是发展新质生产力,企业不必因“不够新”陷入焦虑盲目行动。
二是政策确定性。《意见》要求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实施“人工智能+”行动、壮大耐心资本,在研发支持、成果转化等方面作出了明确制度安排。企业可据此判断政策的着力点与稳定性,将创新投入从“赌一把”转为“算得清”,在可预期的政策环境中制定中长期研发规划。
三是评价确定性。《意见》提出探索建立科技项目全过程评价机制,立项时同步部署研发转化任务,验收考核聚焦应用实绩,解决了开发与转化脱节的问题;同时要求健全应用导向的评价制度。这是中央文件首次为“发展好新质生产力”明确评价导向:评价标尺从投入端转向应用端,从“有没有做”转向“有没有用”,向企业释放出清晰信号:真投入、真转化、真见效的创新一定会得到认可和支持。
三重确定性相互叠加,稳定了企业的创新预期,增强了企业长期投入的底气。服务工作者的职责,本质上就是帮助企业将这三重确定性从文件要求转化为制定决策的实际依据。
二、换位思考,梳理企业发展新质生产力四道真难题
中央部署方向清晰,但企业推进落地仍存在多重阻碍。经课题组调研,企业普遍面临四道难题,这正是开展服务的核心靶向:
一是“看不准”的方向之困:企业虽有创新意愿,但普遍缺乏对技术路线、产业趋势、政策边界的判断力,中小企业信息研判能力更弱,容易错失发展机遇,甚至遭遇投资失败。
二是“找不着”的路径之困:企业虽有转型意愿,但找不到发力方向,数字化改造、研发配置、成果转化落地都缺乏可行方法,中小企业难以承担试错成本。
三是“聚不齐”的要素之困:支撑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核心要素分布分散,企业普遍面临资本难找、场景难进、人才难引、转化不畅的问题,单个企业对接要素成本高、成功率低。
四是“说不清”的证明之困:即便企业完成创新取得成效,在申报政策、对接资本、争取资源时,也缺少具备可比性的客观公信力证明,导致好项目难以获得资源支持,《意见》的相关要求正好直指这一难题。
服务成效的评判标准,就是看企业的四道难题是否得到实质缓解,因此服务工作必须对准具体问题,不能只走流程。
三、实干笃行,以四个角色推动中央部署落地
《意见》要求打造产创融合良好生态,核心在于精准对接企业所需资源。“新质计划·益企行动”服务企业培育新质生产力,针对前述四道难题设置了四个角色:
一是当好政策落地“翻译官”,破解“看不准”方向的难题:将政策要求转化为企业易懂的操作指引,明确适配企业类型、可享受内容、办理流程、办理时限以及对接主体,推动政策落地见效。
二是当好创新诊断“体检师”,破解“找不着”路径的难题:帮助企业找准自身定位与发展短板,引导错位竞争发展,明确改进优先级,让资源发挥最大效益。
三是当好要素对接“撮合员”,破解“聚不齐”要素的难题:链接优质资源要素,搭建统一对接入口,降低对接成本,推动要素与企业需求精准匹配。
四是当好能力建设“陪跑者”,破解“说不清”的难题,支撑企业“长得好”:支持企业推进成果转化、引育人才、健全创新管理、开展数据积累,帮助企业沉淀经验、清晰呈现成效,推动企业成为创新全流程主体,企业自身能力成长才是发展的根本。
四个角色并非相互独立的并列业务,而是一套完整的服务链条。依次帮助企业定方向、定路径、聚要素,最终形成自有能力与公信力证明,进一步推动要素汇聚、服务落地。
四、以评促建,让评价标尺成为企业自我提升工具
新质生产力发展既需要政策支持,也需要评价引导。《意见》将全要素生产率大幅提升确定为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核心标志,要求健全应用导向的评价制度,为构建相关指标体系提供了根本遵循。
评价不是为企业分等级、排座次,也不会增加企业额外负担。科学合理的评价对企业有三重作用:一是做“镜子”,辅助企业自我检视,找准定位与短板;二是做“指南”,辅助企业校准投入方向,聚焦核心发展环节;三是做“证明”,辅助企业争取资源,清晰展现自身创新水平。
课题组参与研制的团体标准《企业新质生产力指标评价标准》,就是该方向的探索成果。该标准由社会团体自主制定、市场主体自愿采用,不属于国家或行业标准,不构成行政认定依据,主要作用是为企业提供统一的对标工具。指标设计坚持三条原则:一是统一框架、差异参数,针对不同企业设置不同评价重点,不搞“一刀切”;二是以成果转化为核心,落实《意见》要求,推动评价重心从“投入端”转向“应用端”;三是以治理与合规为底线,对存在重大违法违规或数据造假情况的主体,不予出具等级结论,保障评价公信力。
评价指标体系需要动态调整、开放共享,要在保持评价导向稳定的同时吸纳新变量,推动评价结果与资源配置有效衔接,实现以评促建、以评促转、以评促强,确保评价科学好用,让企业愿意用、用得起。
五、修身强基,锻造企业信得过的服务本领
服务企业靠人、靠能力、靠规矩。对照《意见》要求,服务主体需先强化自身建设,主要有三点体会:
一是扎实开展研究。服务不依托二手信息和通用话术,紧盯科技产业变革前沿,打通政策、产业、企业研究链条,推动研究成果落地,确保建议有据,研究深度决定服务可信度。
二是做好资源组织。服务质量取决于可调动资源质量,主动对接各类主体,整合分散资源形成企业可获取的服务网络,发挥纽带作用,促进四链融合;坚持不夸大承诺,不做无法兑现的保证,宁可不承诺,也不失信。
三是守住服务底线。“益企行动”明确企业八项权益:自愿参与、充分知情、切实减负、数据安全、成果可用、异议可申、随时可退、不受歧视,重点守住两条底线:一是落实“减负”,不让企业多跑腿、重复报送;二是坚持“不受歧视”,各类企业获取公共信息和政策咨询不得差别对待,守住底线才能获得企业信任。
站在新起点,我们以习近平经济思想为指导,坚持研究、服务、评价一体贯通,以企业为中心,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服务企业、赋能产业的行动,以高质量服务助力企业发展,为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推进高质量发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贡献力量。
(撰文:魏秀琴 “百城千企”新质生产力课题组秘书长)